新加坡共和国宪法(高级部长和社会政策统筹部长的职责)通知 2019 S 442/2019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9年
1 S 4422019 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442 号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高级部长和社会政策协调部长的责任)通知 2019 年高级部长和社会政策协调部长的责任 一般信息通知总理根据新加坡共和国宪法第 30 条第 1 款,部长指示自 2019 年 5 月 1 日起,尚达曼 (Tharman Shanmugaratnam) 先生 (a) 负责 (i) 各部委之间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教育、卫生、社会发展和福利政策和计划方面的法定机构;合作 (ii) 就经济政策向总理提供建议; (iii) 与附表所列部门和主题有关的总理职务; (b) 被指定为总理办公室的高级部长和社会政策协调部长。引用 2. 本通知是 2019 年新加坡共和国宪法(高级部长和社会政策协调部长的责任)通知。 S 4422019 2 取消 3.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副总理和协调部长的责任)经济和社会政策协调部长)2015 年通知(GN No. S 6552015)被取消。附表 部门和法定机构 1.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2. 证券业理事会主题 2. 金融服务业和证券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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