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顾问(第 2 号修订)条例 2018 S 386/2018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8年
1 S 3862018 于 2018 年 6 月 8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386 号《财务顾问法》(第 110 章)《2018 年财务顾问(第 2 号修正案)条例》为行使《财务顾问法》第 100(1) 和 104(1) 条赋予的权力,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制定以下法规引用和开始 1. 这些法规是 2018 年财务顾问(第 2 号修正案)法规,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开始实施。法规 18B 的修订 2.财务顾问法规(Rg 2)第 18B 条(称为在本条例中,主要条例)作如下修订: (a) 删除第 (4)(a) 款中非高级管理人员成员的字样,代之以可能或可能不是高级管理人员成员的人字样。高级管理人员; (b) 删除第(4)(b)款中由非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委员会(本条例中称为指定委员会)的字样,代之以一个委员会(本条例中称为作为指定委员会)由至少 2 人组成,每人可能是也可能不是高级管理人员的成员; S 3862018 2 (c) 删除第 (7) 段并替换为以下第 (7) 段 如果财务顾问就财务顾问出售或营销的新产品遵守第 (3) 段,财务顾问必须在财务顾问的最后一名高级管理人员给予第 (3)(b) 段所述的新产品(a )根据第(1)款就新产品进行的任何尽职调查; (b) 第(3)(b)段所述财务顾问高级管理层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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