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警察使用装甲车辆——豁免)(第 2 号)令 2018 S 745/2018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8年
1 S 7452018 于 2018 年 11 月 7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745 号道路交通法(第 276 章)道路交通(警察使用装甲车辆豁免)(第 2 号)2018 年法令第 1 段的段落安排。 2. 引证和有效期限 豁免 行使本节赋予的权力根据《道路交通法》第 142 条,交通部长作出以下命令引用和有效期 1.(1) 本命令是 2018 年道路交通(警察使用装甲车辆豁免)(第 2 号)命令。(2)本命令有效期为 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9 日(包括首尾两天)。豁免 2.(1) 该法案的以下规定和根据该法案制定的规则不适用于任何由警察驾驶的与任何特定目的有关的车辆 (a) 该法案的第一、IA 和 V 部分; (b) 2015 年道路交通(电子道路定价系统)规则(G.N. No. S 2262015),规则 10、11 和 12(4) 除外; S 7452018 2 (c) 道路交通(机动车辆、建造和使用)规则(R 9); (d) 道路交通(机动车、照明)规则(R 10); (e) 道路交通(速度管制)规则(R 13); (f) 道路交通(机动车、安全带)规则(R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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