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和期货(市场行为)(豁免)(修订)条例 2018 S 648/2018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8年
1 S 6482018 于 2018 年 10 月 2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648 号证券和期货法(第 289 章) 证券和期货(市场行为)(豁免)(修订)条例 2018新加坡制定以下法规引用和开始 1. 这些法规是 2018 年证券和期货(市场行为)(豁免)(修订)法规,并于 2018 年 10 月 8 日生效。法规 2 的修订 2. 法规 2(1)对 2006 年证券和期货(市场行为)(豁免)条例(GN 编号 S 1482006)(在本条例中称为主要条例)进行了修订 (a) 删除了截止日期、发行人定义中出现的证券一词,报价和超额分配,并在每种情况下替换指定产品的字样; (b) 删除交易商定义的 (a) 和 (b) 段中的“证券”一词,并在每种情况下用“资本市场产品”一词代替; (c) 通过删除要约和要约文件的定义并代之以下列定义 S 6482018 2 要约是指对认购的要约或在指定购买的产品中连同此类指定产品在经批准的交易所上市或在经批准的交易所上市的要约交易所和海外交易所(视情况而定),包括提供额外的指定产品,以与先前已发行的指定产品并列;要约文件 (a) 指任何通知、通函、材料、广告、出版物或其他文件,邀请公众申请或要约认购或购买与作为要约标的的特定产品的上市相关的特定产品; (b) 包括《法案》第 239(1) 或 283(1) 条中定义的招股说明书或简介声明,或第 277(1)(b) 或 305B(1)(a) 条中提及的要约信息声明该法案的;; (d) 通过删除有关证券的定义,并以有关稳定价格行动定义取代有关的指定产品,就要约而言,指与要约有关的指定产品,或在发行时将在各方面与指定产品一致。根据要约提供,并包括根据要约提供的指定产品;稳定价格行动,就要约而言,指稳定价格经理或交易商代表稳定价格经理的 3 S 6482018 在新加坡或其他地方采取的行动,以购买、要约或同意购买任何相关规定产品(无论是否在有组织的市场上),以稳定或维持该等特定产品在新加坡或其他地方的市场价格; (e) 通过删除稳定价格管理人定义中 (b) 段中有关证券所在的证券交易所的字样,以及有关指定产品所在的批准交易所的字样。...
证券和期货(市场行为)(豁免)(修订)条例 2018 S 648/2018pdf预览版
证券和期货(市场行为)(豁免)(修订)条例 2018 S 648/2018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