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442017 于 2017 年 2 月 10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44 号公证人法案(第 208 章) 2017 年公证人(修订)规则 为行使公证人法案第 8 条赋予的权力,首席大法官在与新加坡法律学院参议院协商后,以下规则引用和开始 1. 这些规则是 2017 年公证人(修订)规则,于 2017 年 2 月 15 日生效。新规则 8 2. 公证人规则(R 1)通过在规则 7 之后插入, 以下规则 公证证书 8.(1) 公证人必须为每份由公证人证明的文件或与公证人宣誓的文件签发并签署一份证书(在本规则中称为公证证书)或确认,行使公证人作为公证人的权力和职能。 (2) 每份公证书必须采用互联网网站 httpwww.conp.sg 上指定的格式。 (3) 公证证书必须 (a) 固定在为其签发公证书的文件上,并带有一条贯穿公证书和文件的丝带; (b) 使用符合附表 2 中规定的样式并由学院签发的印章进行密封,该印章贴在公证书上 (a) 小段中提到的 S 442017 2 丝带上,靠近那条丝带。新的附表二 3. 公证人规则通过在附表一之后插入以下附表二附表认证印章规则 8(3)(b) G 进行修订。...
公证人(修订)规则 2017 S 44/2017pdf预览版公证人(修订)规则 2017 S 44/2017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