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122017 于 2017 年 1 月 13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12 号专业工程师法(第 253 章) 2017 年专业工程师(修正案)规则 为行使《专业工程师法》第 36 条赋予的权力,专业工程师委员会经国家发展部部长批准,制定以下规则引用和开始 1. 这些规则是 2017 年专业工程师(修订)规则,并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开始实施。规则 3 的修订 2. 专业工程师规则 (R 1) 的规则 3(1)(在本规则主要规则)现予修订,删去(b)节中第4A(1)条所提述的词语,并代以第4A(1)(a)(ii)条所述的词语或第4A条所述的口试(1)(b),视情况而定。规则 4A 的修订 3. 主要规则的规则 4A 被修订 (a) 删除第 (1) 款并代以以下第 (1) 款。 (a) 2 次笔试,包括 (i) 工程基础考试,其中基础工程科目的申请人在知识测试 S 122017 2 (ii) 适当的工程;实践知识申请者专业工程考试分部,考查申请者在工程实践中的应用能力和专业经验、工程申请者对工程专业规则的认识和实践;或适当的管理分支的法规和(b)口试,测试申请人在适当的工程分支中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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