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法(第四和第五附表的修订)通知 2016 S 304/2016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6年
1 S 3042016 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下午 50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304 号印花税法(第 312 章) 2016 年印花税法(修订第四和第五附表)通知 为行使印花税法第 78(1) 条赋予的权力,财政部长发出以下通知引用和开始 1. 本通知为 2016 年印花税法(附表 4 和 5 修正案)通知,于 2016 年 7 月 1 日生效。附表 4 的修正 2. 印花税法附表 4 的修正 (a)删去第1、1A及1B项中的180,并在每种情况下代以200; (b) 删除第 2 项中的 36 并代以 40; (c) 删除第 3 项和第 4 项中的 108,并在每种情况下替换为 120。 删除和替换附表 5。 删除和替换《印花税法》的附表 5,并以下列附表代替。文书 1. 任何不动产 Section 37(4) Fee 94 S 3042016 2 (a) 根据《住房和发展法》(第 129 章)第四部分出售;或 (b) 属于《住房和发展法》第 IVB 部分并根据该法案第 IV 部分处理 2. 包含在根据《土地所有权(分层)法》(第 287 章)注册的分层所有权计划中的任何分层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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