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6302013 于 2013 年 10 月 1 日下午 50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630 号《濒危物种(进出口)法》(第 92A 章) 《濒危物种(进出口)法(附表修正)(第 2 号)2013 年通知》行使《国家濒危物种法》第 28 条赋予的权力物种发展特此制定以下通知(进出口)法、部长引证和启动 1. 本通知可被引用为 2013 年濒危物种(进出口)法(附表修订)(第 2 号)通知,并应于 2013 年 10 月 1 日生效。修订附表 2。修订濒危物种(进出口)法附表 (a) 在第 10 段之后,在附录的解释标题下插入以下第 11 段。本附录注释中使用的以下术语和表达定义如下 (a) 提取物或化学指通过物理制造过程直接从植物材料中获得的任何物质。提取物可以是固体(例如晶体、树脂、细颗粒或粗颗粒)、半固体(例如树胶、蜡)或液体(例如溶液、酊剂、油和精油)。 (b) 已包装并准备用于零售贸易的成品 S 6302013 2 产品,单独或散装运输,无需进一步加工,包装,贴标签以供最终使用或零售贸易处于适合出售或使用的状态广大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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