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4132012 于 2012 年 8 月 29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不。 2012 年新加坡共和国法律服务(人事委员会)(修订)令第 413 条 总统行使新加坡共和国宪法第 111AA(1)、(2) 和 (8) 条赋予的权力,根据总理的建议,特此发出以下命令引用和启动 1. 本命令可被引用为 2012 年法律服务(人事委员会)(修订)命令,并应被视为已于 2012 年 8 月 1 日生效. 附表 2 的修订。 对 2007 年法律服务(人事委员会)令(GN 编号 S 6542007)附表进行修订 (a) 在第 1 项第二栏中删除成员 Sundaresh Menon 先生的姓名,并代之以姓名 Steven Chong 先生; (b) 在第 1 项第二栏成员法官 V K Rajah 的姓名之后立即插入 Sundaresh Menon 法官的姓名; (c) 删除第 2 项第二栏中的主席 Sundaresh Menon 先生的姓名,代之以 Steven Chong 先生的姓名。 G.N.编号S 2432008; S 4192008; S 2132010; S 7442010; S 7452010 于 2012 年 8 月 13 日制作。由新加坡内阁秘书 TAN KEE YONG 指挥。 LSC5.1.02; AGLLRDSLCONS20109 卷。 1...
法律服务(人事委员会)(修订)令 2012 S 413/2012pdf预览版法律服务(人事委员会)(修订)令 2012 S 413/2012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