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612012 于 2012 年 2 月 13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不。 S 61 保护区和保护区法(第 256 章) 2012 年保护区(合并)(修正案)令 为行使《保护区和保护区法》第 5(1) 条赋予的权力,内政部长特此作出以下命令引用和开始 1. 本命令可被引用为 2012 年受保护地方(合并)(修订)令,并将于 2012 年 2 月 13 日生效。附表 2 的修订。受保护的附表第 (9) 项地方(合并)令 (O 4) 经修订,删除第 3 段及其下的计划并代之以下一段和计划 PSA Corporation Limited 3. SEMBAWANG WHARVES 高级终端安全经理。三巴旺码头占据的所有区域,面积约为 312,500 平方米,以斐济路、牙买加路、三巴旺造船厂、H M 造船厂、Stores Road、Stores Basin、三巴旺公园和 Deptford 路为界。边界从最西端的 SEMBAWANG 上述角 WHARVES 开始,该点具有新加坡土地管理局 SVY 21 基准的北 49,342.274 米和东 27,216.569 米的坐标,大致如下运行 北 49,342.274 49,383.623 东 27,216.569 27,239.331 4,239.32 S 9,32 北...
受保护的地方(合并)(修订)令 2012 S 61/2012pdf预览版受保护的地方(合并)(修订)令 2012 S 61/2012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