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5132012 于 2012 年 10 月 12 日下午 50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513 号城镇议会法(第 329A 章) 西海岸城镇议会(公共财产和开放空间)(修正案)2012 年章程 为行使城镇议会法案第 24 条赋予的权力,西海岸特此制定以下章程引用和开始 1. 这些章程可被引用为 2012 年西海岸镇议会(公共财产和开放空间)(修订)章程,并将于 2012 年 10 月 15 日生效。删除和替换章程 9 2. 2006 年西海岸镇议会(公共财产和开放空间)章程(GN 编号 S 4742006)的章程 9 被删除,并以下列章程代替 非法停车等。 9. 任何人不得,除非有市议会的书面许可 (a) 将任何车辆停放在任何公共财产或任何非停车位的空地上; (b) 在任何公共财产或任何开放空间内使用、乘坐或驾驶任何车辆,但婴儿车、儿童专用的儿童玩具车或仅用于运送身体有缺陷的人的轮椅除外,或失能。 S 5132012 2 2012 年 10 月 11 日制作。ARTHUR FONG 新加坡西海岸镇议会主席。 AGLLRDSL329A201115 卷。 1...
西海岸市议会(公共财产和开放空间)(修订)附则 2012 S 513/2012pdf预览版西海岸市议会(公共财产和开放空间)(修订)附则 2012 S 513/2012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