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12011 首次发表于政府公报,电子版,于 . 2011 年第 S 1 号部门头衔(变更)法(第 77 章) 2011 年部门头衔(变更)法案(修订时间表)通知 行使总理第 3(1) 条赋予的权力,特此部门头衔(变更)法案,作出以下通知引用和开始 1. 本通知可被引用为 2011 年部门职称(更改)法(附表修订)通知,并应被视为已于 2011 年 1 月 1 日生效。附表 2 的修订。对《部门职称(变更)法》的附表进行了修订,在其末尾插入以下项目 旧职称或办公室名称 新职称或办公室主任、秘书处国家人口主任、国家人口和人才司的名称。国家人口秘书处副主任,国家人口与人才司副司长。人口秘书处助理主任 国家人口和人才司国家助理主任。秘书处经理 国家人口和人才司国家人口经理。非正式合并版本自 112011 S 12011 2 于 2011 年 1 月 3 日发布。新加坡总理府常任秘书 CHIANG CHIE FOO。 NPTDADMINLEG01; AGLLRDSL7720101 卷。 1 自 112011 起生效的非正式合并版本...
2011 年 S 1/2011 的部门职称(变更)法(修订附表)通知pdf预览版2011 年 S 1/2011 的部门职称(变更)法(修订附表)通知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