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穆斯林法律管理(朝觐)(修订)规则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规则 2 的修正 3 规则 2A 的修正 4 新规则 2B、2C 和 2D 5 规则 3 的修正 6 规则的删除和替换4 7 修订规则 9 8 修订规则 12 No. S 577 穆斯林法律管理法(第 3 章) 2010 年穆斯林法律管理(HAJ)(修订)规则 行使穆斯林管理法第 88C 条赋予的权力法律法案,新加坡伊斯兰议会,经环境和水资源部长批准,负责社区发展、青年和体育部长的职责(GN No. S 3232006),特此制定以下规则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Published in Subsidiary Legislation Supplement on 08 Oct 2022 PDF created date on 24 Feb 2022 引用和生效 1. 这些规则可以被引用为穆斯林法律管理(Haj)(修订ent) 2010 年规则,并将于 2010 年 10 月 8 日生效。 规则 2 的修订 2. 穆斯林法律管理 (Haj) 规则 (R 6) 的规则 2(在本规则中称为主要规则)由在经认可的 mutawwif 的定义之后插入以下定义批准的朝觐年,对于一个人执行朝觐的申请,是指在批准该申请中指定的年份,作为该人被提供的年份根据沙特阿拉伯王国当年分配的配额,由议会提供朝觐的场所;...
穆斯林法(朝觐)(修订)规则 2010 S 577/2010 的管理pdf预览版穆斯林法(朝觐)(修订)规则 2010 S 577/2010 的管理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