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和青少年(安全场所)通知 2010 S 10/2010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0年
2010 年儿童和青少年(安全场所)通知 2010 年制定公式 1 引证和开始 2 安全场所第 10 号儿童和青少年法案(第 38 章)儿童和青少年(安全场所)通知的目录 在行使中在《儿童和青少年法》第 27(a) 条赋予的权力中,社区发展、青年和体育部长特此做出以下通知引用和启动 1. 本通知可被引用为儿童和青少年(地点2010 年通知),并将于 2010 年 1 月 8 日开始实施。 安全地点 2. 部长特此任命 Muhammadiyah 福利院,地址为 58 Bedok North Street 3, Singapore 469624,作为该法案规定的安全地点。 2010 年 1 月的第 7 天。 NIAM CHIANG MENG 新加坡法规在线常任秘书 2010 年 1 月 8 日在附属立法增补中发布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4 日 新加坡社区发展、青年和体育部。 MCYS 13307104 V14; AGLEGSL3820051 卷。 1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Published in Subsidiary Legislation Supplement on 08 Jan 2010 PDF created date on 24 Feb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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