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合资格回教融资安排)(减免)(修订)规则 2010 S 516/2010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0年
印花税(符合条件的伊斯兰融资安排)(减免)(修订)规则 2010 年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开始 2 规则 2 的修订第 S 516 号印花税法(第 312 章) 印花税(合格的伊斯兰融资安排)( 2010 年减免)(修订)规则 为行使《印花税法》第 74 和 77 条赋予的权力,财政部长特此制定以下规则引用和开始 1. 这些规则可被引用为印花税(符合条件的伊斯兰2010 年融资安排)(减免)(修订)规则,并将被视为已于 2010 年 9 月 1 日生效。规则 2 的修订 2. 2005 年印花税规则(合格的伊斯兰融资安排)(减免)规则(GN)第 S 7332005 号)修订 (a) 在金融机构定义之后插入以下定义外国金融机构是指新加坡以外的机构tes Online Published in Subsidiary Legislation Supplement on 01 Sep 2010 PDF created date on 24 Feb 2022 新加坡根据其金融监管机构为进行金融活动而管理的任何书面许可或批准,或免于法律许可或批准;; (b) 在符合条件的伊斯兰融资安排的定义中,紧接在金融机构一词之后,插入或外国金融机构一词。这是 2010 年 9 月的第 6 天。PETER ONG 新加坡财政部常务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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