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电子道路收费系统)(第 3 号修订)规则 2009 S 197/2009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9年
道路交通(电子道路定价系统)(第 3 号修订)规则 2009 年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启动 2 修订第一个附表第 S 197 号道路交通法(第 276 章)道路交通(电子道路定价系统)( 2009 年第 3 号修正案)规则 为行使《道路交通法》第 34D 条和第 140 条赋予的权力,交通部长特此制定以下规则引用和开始 1. 这些规则可被引用为道路交通(电子道路) 2009 年定价系统)(第 3 号修订)规则,并将于 2009 年 5 月 4 日开始实施。修订附表 2。2007 年道路交通(电子道路定价系统)规则的第一个附表(GN No. S 7382007)是通过删除第 6 部分中标题 CHARGES 下的所有项目并代以以下项目 PARAGRAPH CHARGE 进行修改。收费表 I(从上午 7 点 30 分至上午 8 点 35 分之前的收费) 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9 年 5 月 4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4 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 7 点至 8 点 35 分之前的任何一天应支付的道路使用费金额上午,不是公共假期。第一栏 第二栏 限制使用时间和应付的道路使用费金额 从早上 7 点 30 分开始,但在 7 点之前。...
道路交通(电子道路收费系统)(第 3 号修订)规则 2009 S 197/2009pdf预览版
道路交通(电子道路收费系统)(第 3 号修订)规则 2009 S 197/2009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