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开发(第 IV 部分对 DesignBuildAndSell 计划的应用)规则 2006 制定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定义 3 法案第 IV 部分的应用,例外情况 4 修改第 S 13 号法案第 48B 条住房和发展法案( 2006 年第 129 章)住房和发展(第 IV 部分适用于设计建造和销售计划)规则 为行使《住房和发展法》第 65Q 和 65T(2)(c) 节赋予的权力,国家发展部长特此制定以下规则引用和开始 1. 本规则可被引用为 2006 年住房和开发(第四部分对 DesignBuildAndSell 计划的应用)规则,并于 2006 年 1 月 9 日开始实施。 定义 2. 在本规则中,DBSS 公寓是指任何住房已出售或将要出售的住宿 新加坡在线法规 2006 年 1 月 6 日在附属立法补充中发布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4 日由经批准的开发商根据该法第 IVB 部分。法案第 IV 部分的适用,但有例外 3. 除规则 4 中规定的修改外,法案第 IV 部分的规定应适用于 DBSS 单位,如同它们适用于由该法案第 IV 部分规定的董事会,但该法案第 47 (6)、48、55(1)(a) 和 65(1)(a) 节除外。修改第 4 号法案第 48B 条。该法案第 48B 条应在修改后生效,即委员会可以代表某人执行文书,并且可以是该人的正式任命的代理人,根据该条仅与以或为按揭 DBSS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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