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保护的地方(修订)令 2006 S 563/2006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6年
2006 年保护区(修正案)令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启动 2 修订附表第 S 563 号保护区和保护区法案(第 256 章) 2006 年保护区(修正案)令 行使第 5 条赋予的权力(1) 根据《保护区和保护区法》,内政部特此发布以下命令引用和启动 1. 本命令可被引用为 2006 年《保护区(修正案)令》,并应被视为已生效于 1997 年 12 月 11 日。修订附表 2。修订受保护地方令 (O 11) 的附表 (a) 删除第一栏标题管理局标题下的 ST 电子工程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 (VPGM)并代以新加坡科技电子有限公司总裁字样; (b) 删除第二栏中出现的 ST ELECTRONIC ENGINEERING LIMITED 字样,并在每种情况下代以 SINGAPORE TECHNOLOGIES ELECTRONICS LIMITED 字样。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6 年 9 月 25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06 年 9 月第 5 天制作。BENNY LIM 新加坡内政部常任秘书。 MHA(PS) 122010 特遣部队 6; AGLEGSL25620021 卷。 9 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6 年 9 月 25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2022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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