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 年《滥用药物法》(修订附表 1 和附表 4)令 2004 年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开始 2 修订附表 3 修订附表 3 修订附表 30 药物滥用法(第 185 章) 药物滥用法( 2004 年第 1 和第 4 附表修正案) 为行使《滥用药物法》第 59 条赋予的权力,内政部特此作出以下命令引用和启动 1. 本命令可被称为滥用药物2004 年法令(附表第一和第四修正案),并于 2004 年 1 月 30 日生效。 附表第一修正案 2。 对《滥用药物法》附表第一部分的第一部分进行了修改,插入了 Metopon 一词。 1、立即单乙酰吗啡下面的词段。第四附表的修订 3. 对滥用药物法的第四附表进行修订,在第 1 项之后插入以下内容: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4 年 1 月 20 日的附属立法增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5 日,紧接在第 1 项之后。单乙酰吗啡。 2004 年 1 月的第 15 天。新加坡内政部常务秘书陈国庆。 MHA(右)22801; AGLEGSL18520031 Vol.1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Published in Subsidiary Legislation Supplement on 20 Jan 2004 PDF created date on 25 Feb 2022...
2004 S 30/2004 号《滥用药物法》(修订附表一和四)令pdf预览版2004 S 30/2004 号《滥用药物法》(修订附表一和四)令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