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 年公共娱乐和会议(豁免)令 1 引文和开始 颁布公式 2 定义 3 豁免第 S 121 号《公共娱乐和会议法》(第 257 章)2004 年公共娱乐和会议(豁免)令 行使授予的权力根据《公共娱乐和会议法》第 16 条,信息、通信和艺术部长特此颁布以下命令引用和启动 1. 本命令可被引用为 2004 年公共娱乐和会议(豁免)令,并将生效2004 年 3 月 23 日开始运作。 2. 在本命令中,艺术娱乐与定义法附表中的含义相同。豁免 3. 部长特此豁免旧国会大厦有限公司组织的任何艺术娱乐活动,不受该法案规定的约束。新加坡法规 在线发布于 2004 年 3 月 22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04 年 3 月 19 日制作。 TAN CHIN NAM 新加坡信息、通信和艺术部常任秘书。 MITA H01.017.003 卷。 7; AGLEGSL25720021 卷。 1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Published in Subsidiary Legislation Supplement on 22 Mar 2004 PDF created date on 25 Feb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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