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合同(授权)(修订)通知 2003 目录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开始 2 附表修订 181 政府合同法(第 118 章)政府合同(授权)(修订)通知 2003 行使授予的权力根据《政府合同法》第 2 条,财政部长特此发出以下通知引用和启动 1. 本通知可被称为 2003 年政府合同(授权)(修订)通知,并将于 2003 年 4 月 1 日生效。附表 2 的修订。 2001 年政府合同(授权)通知(GN No. S 3702001)附表第 VI 部分被修订 (a) 删除第 4 项第一栏中的海关总署署长的字样,代之以海关总署署长的话; (二)删去第10项第一栏的海关副署长字样,代之以海关副署长字样;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3 年 4 月 1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5 日 (c),删除第 18 项第一栏中的海关和消费税助理总干事,代之以海关总干事助理; (d) 删除第 19 项第一栏的海关总长一字,代之以新加坡海关总长一字; (e) 删除第 20 项第一栏的海关总署署长,代之以新加坡海关总署署长; (f) 删除第 25 项第一栏的 Expenditure Account, Customs and Excise 的字样,代之以新加坡海关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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