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 年动物和鸟类(观赏鱼)规则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定义 3 进口或出口观赏鱼的许可证 4 进口或出口观赏鱼的许可证 5 出口观赏鱼的健康证明 6 费用 附表 费用No. S 477 动物和鸟类法(第 7 章)2002 年动物和鸟类(观赏鱼)规则 为行使《动物和鸟类法》第 70 条赋予的权力,国家发展部长特此制定以下规则 引用和开始1. 这些规则可被称为 2002 年动物和鸟类(观赏鱼)规则,并将于 2002 年 9 月 15 日生效。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2 年 9 月 13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5 日 定义 2。在本规则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许可证是指根据该法第 7 或 15 条进口或出口所需的许可证,如se可以是任何观赏鱼;被许可人是指有效许可的持有人;观赏鱼是指为展示目的而不是供人类食用而养殖的任何鱼类,包括其幼鱼和卵;许可证是指根据规则 4 要求的任何观赏鱼货物进出口的许可证。进口或出口观赏鱼许可证 3.(1) 进口或出口观赏鱼许可证的申请应以总干事可能要求的形式或方式提出,并附有 (a) (b) 适当的费用附表所指明的;以及总干事可能指定的其他信息或文件。...
动物和鸟类(观赏鱼)规则 2002 S 477/2002pdf预览版动物和鸟类(观赏鱼)规则 2002 S 477/2002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