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电子道路定价系统)(第 5 号修正案)规则 2002 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开始 2 第一附表第 S 569 号道路交通法修正案(第 276 章)道路交通(电子道路定价系统)( 2002 年第 5 号修正案规则 为行使《道路交通法》第 34D 条和第 140(1) 条赋予的权力,交通部长特此制定以下规则引用和开始 1. 这些规则可以被引用为道路交通(电子道路定价系统)(第 5 号修订)规则 2002 年,并将于 2002 年 11 月 5 日开始实施。修订附表 2。道路交通(电子道路定价系统)规则第一附表 (R 38, 2002 Ed .) 予以修订,删除第 IA 部分标题 CHARGES 下的所有项目,并代以以下项目 周一至周五任何一天(非公众假期)应付的道路使用费金额。 CHARGES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Published in Subsidiary Legislation Supplement on 2002 年 11 月 5 日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5 日 第一栏 第二栏 道路使用费的限制时间和应付金额 车辆类型 上午 8 点至上午 9 点 1. 摩托车、踏板车、轻便摩托车在新加坡或其他地方注册的有边车的摩托车和摩托车 2. 在新加坡或其他地方注册的汽车、在其他地方注册的出租车和在其他地方注册的货车,其最大装载重量不超过 3。...
道路交通(电子道路收费系统)(第 5 号修订)规则 2002 S 569/2002pdf预览版道路交通(电子道路收费系统)(第 5 号修订)规则 2002 S 569/2002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