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防护(电离辐射)条例 2000 1 引用和开始 目录 颁布公式 第 I 部分 初步 2 定义 第 II 部分 豁免 3 豁免 第 III 部分 许可证 4 许可证申请 5 许可证费用 6 许可证目的 7 许可证条件 9 许可证更新 10 注册执照的数量 8 执照的取消或暂停 11 地址变更通知 第 IV 部分 一般要求 12 年龄要求 新加坡在线法规 2000 年 1 月 24 日在附属立法补充中发布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6 日 13 从事辐射工作的条件 第 V 部分 控制辐射照射 14 电离辐射照射限制 15 工作人员保护安排 第六部分 医疗和放射学监督 16 辐射工作人员的过度照射 17 转移记录 18 辐射工作人员的定期体检 第 VII 部分 辐照设备和放射性材料的标签 19一世辐照器具 20 放射性物质的标识 21 辐射区域的标识 22 标识要求 23 标识的使用和去除条件 第八部分 放射性物质的贮存 24 放射性物质的安全贮存和保管条件 25 放射性物质安全贮存和保管的注意事项第 IX 部分 放射性物质的会计和内部运输以及密封源泄漏或破损的检查 新加坡法规在线 2000 年 1 月 24 日在附属立法增补中发布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6 日 26 放射性材料会计 27 密封源的内部运输 28 内部非密封源的运输 29 检查密封源的泄漏或破损 第 X 部分 密封源和辐照设备在工业放射照相和其他一些过程中的使用 30 本部分的应用 31 围墙外壳或机柜的要求 32 现场要求 33 警告信号第十一部分用于医疗、牙科和兽医诊断目的的辐照设备的使用 34 X 射线诊断设备的要求 35 患者和人员的保护 第 XII 部分 用于医疗目的的辐照设备的使用 36 X 射线治疗设备的要求 37 使用除辐射设备以外的其他辐照设备的治疗设备的要求X 射线设备 38 保护患者和人员 第 XIII 部分 医疗目的密封源的使用 新加坡在线法规 2000 年 1 月 24 日在附属立法增补中发布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6 日 39 医疗目的密封源的要求 第 XIV 部分 使用密封教学、研究和某些工业过程中的源和辐照设备 40 对带电粒子加速器的要求 41 关于 X 射线分析设备的要求 42 对用于仪表等的密封源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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