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古迹(第 3 号)令 1998 S 604/1998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1998年
1998 年纪念碑保护(第 3 号)令 制定公式 2 纪念碑的目录 附表 1 引证和开始第 S 604 号纪念碑保护法(第 239 章) 1998 年纪念碑保护(第 3 号)令 行使权力根据《古迹保护法》第 8(1) 条授予的信息和艺术部长,根据古迹保护委员会的建议,特此发出以下命令引用和启动 1. 本命令可被引用为保护1998 年《古迹(第 3 号)令》将于 1998 年 12 月 18 日起实施。 古迹 2. 附表所指明的古迹现受古迹保护委员会保护。时间表 1. 被称为中央消防局的建筑物竖立在称为地段 135 和 463 TS 的土地上 新加坡法规在线 1998 年 12 月 18 日在附属立法增补中发布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 日在新加坡 Hill Street 位于边界描述如下 开始于最北角,即测量部坐标原点以北 30,531.38 米和以东 29,770.65 米的点,并沿下列连续的方位线和距离继续 距离(米) 方位角 2.09 1.43 8.87 3.34 2.02 24.81 3.93 27.12 4.63 5.57 2.68 5.56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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