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禁止行为,除非获得 1997 年公园和树木专员规则许可等 9 命令人员离开的权力 10 移走车辆等的权力 11 树木的种植、护理等 12 处罚 13 豁免 14 撤销 新加坡法规在线附表 1997 年 3 月 27 日在附属立法增补中发布 PDF created日期:2022 年 2 月 26 日第 S 131 号公园和树木法(第 216 章) 1997 年公园和树木规则 为行使《公园和树木法》第 28 条赋予的权力,国家发展部长特此制定以下规则 1。本规则可被称为 1997 年公园和树木规则,并于 1997 年 4 月 6 日开始引用并开始实施。 定义 2. 在本规则中,除非上下文 o另外要求动物是指动物界的任何成员,包括哺乳动物、鸟类、爬行动物、两栖动物、鱼类和各种脊椎动物和无脊椎动物及其卵和幼崽;船是指为水上作业而建造或改装的任何船只;受控药物是指《滥用药物法》(第 185 章)所指的受控药物;危险烟花是指《危险烟花法》(Cap....
公园和树木规则 1997 S 131/1997pdf预览版公园和树木规则 1997 S 131/1997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