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 年道路交通(机动车辆、注册和许可)(修订)规则 颁布一级方程式的目录 引用和开始 2 删除和替换第五附表第 S 39 号道路交通法(第 276 章)道路交通(机动车、注册和1997 年许可)(修订)规则 为行使《道路交通法》第 34 条和第 140 条赋予的权力,交通部长特此制定以下规则引用和启动 1. 这些规则可被引用为道路交通(机动车辆) , 注册和许可) (修订) 规则 1997 年,并将于 1997 年 2 月 6 日开始实施。删除和替换附表 2。道路交通 (机动车辆、注册和许可) 规则 (R 5) 的附表 5 被删除附表 5 附表 规则 38(1)、55(1) 和 56(2) 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1997 年 1 月 31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 PDF created日期 2022 年 2 月 26 日 非高峰期汽车的限制日期和时间 (a) 上午 7 点至晚上 7 点期间在星期一至星期五的任何一天,不是公共假期或元旦前夕、农历新年、开斋节、屠妖节或圣诞节前夕。 (b) 上午 7 点至下午 3 点期间。在任何星期六(非公众假期)和元旦、农历新年、开斋节、屠妖节或圣诞节前夕。...
道路交通(机动车、登记和许可)(修订)规则 1997 S 39/1997pdf预览版道路交通(机动车、登记和许可)(修订)规则 1997 S 39/1997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