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 年电信(类别许可证)条例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定义 3 类别许可证 4 注册 5 注册时应支付的费用 第一附表 公告牌服务类别许可证 第二附表 第三方接入增值网络服务类别许可证 第三附表类别许可证Audiotex Services No. S 278 TELECOMMUNICATION AUTHORITY OF SINGAPORE ACT (CHAPTER 323) TELECOMMUNICATION (CLASS LICENCES) REGULATIONS 1996通讯部长,特此制定以下法规 引用和生效 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1996 年 6 月 21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7 日 1. 本法规可被称为 1996 年电信(类别许可证)法规,并应我来于 1996 年 7 月 1 日开始运营。 定义 2. 在本条例中,类别许可证是指由管理局根据该法案第 26 节授予的许可证,列于附表 1、2 或 3;现有许可证是指管理局在 1996 年 7 月 1 日之前授予的许可证;被许可人是指被视为已获得集体许可的人;经营者指经营任何指明电讯系统及服务的人;指明电讯系统及服务指类别牌照所指明的电讯系统及服务。类别许可证 3.(1) 经营者已有经营和提供第三方接入增值网络服务或音频服务许可证的,自 1996 年 7 月 1 日起吊销该许可证,视为已获得许可证。附表二或附表三(视属何情况而定)所列的类别牌照,该牌照须于其现有牌照本应届满之日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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