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 年中央公积金(最低金额充值计划)条例 目录 1 引文 2 定义 3 向父母或配偶退休账户转账 4 向父母或配偶退休账户支付款项 5 可从会员账户转账的金额6 最高充值限额 7 会员拥有或配偶或离婚或丧偶父母退休账户可充值的金额 8 可支付或转移给父母双方已婚并居住的父母或已婚人士自己账户的金额 9最大充值余额 10 向父母或配偶或自己的退休账户转账或支付款项的频率 11 会员死亡 第一附表 第二附表 适用限制 新加坡在线法规 1995 年 7 月 1 日在附属立法补充中发布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7 日 No. S 306 引文定义为中央公积金法(第 36 章)中央公积金(MINIMU) 1995 年 M SUM TOPPINGUP 计划)规例 1. 本规例可引称为 1995 年中央公积金(最低额充值计划)规例,并应视为已于 1995 年 7 月 1 日开始实施。 2.(1) 在本规例中,退休账户是指由董事会成员持有的账户,其中最低金额是他根据该法案第 15(6) 条必须留出的最低金额。 (2) 在本条例中,如果该人在 1995 年 7 月 1 日之前已年满 55 岁,则本条例中提及的适用于某人的最低金额应为附表 1 中规定的最低金额;如果该人在 1995 年 7 月 1 日或之后年满或将年满 55 岁,则为 1995 年中央公积金(经修订的最低存款计划)条例 G 附表 2 规定的最低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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