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旅游(征收税款)法(第 305C 章) 目录 长标题 1 短标题 2 解释 3 职能委派 4 缴纳入基金的税款 5 征收税款 6 缴纳税款的人 7 从客户处收回税款 8 权力行政长官获取信息 9 保存账簿和提供收据 10 告知义务 11 追缴税款 12 根据委员会估计追回税款 13 罚款 14 向委员会提起诉讼和罚款 15 退还税款或多付的罚款或错误支付 16 缴付税款短征或错误退还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 1997 年 12 月 20 日发布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7 日 17 不正确的回报 18 逃避税款 19 委员会的阻挠官员 20 汇出和豁免的权力 21 担保缴纳税款 21(已废除) 23 对检察官的制裁 24 破产案件的优先权 25 法人团体的犯罪 26 条例 27 过渡条款 第一附表 2 2 由 Board SECOND SCHEDULE 官员进行的程序 旅游公共场所提供的服务和设施 立法历史 新加坡旅游(CESS COLLECTION)法案(第 305C 章)(1972 年第 1 号法令原版) 1997 年 12 月 20 日出版的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 PDF created日期 2022 年 2 月 27 日 1997 年修订版(1997 年 12 月 20 日) 新加坡旅游局征收 cess 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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