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诺撒公会慈善女儿会法团条例(第 359 章) 目录 长标题 1 简称 附表 立法历史 2 新加坡殖民地嘉诺撒公会慈善女儿会会长公司 3 收购和处置财产的权力 4 附表中所述财产的归属 5 文件的执行 6 嘉诺撒学院慈善女儿会的院长母亲的任命通知 7 王权的保存和其他权利嘉诺西慈善机构注册条例 新加坡法令在线修订版 1987 年 3 月 30 日发布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7 日(第 359 章)(原 1949 年第 47 号制定条例) 1985 年修订版(1987 年 3 月 30 日)新加坡殖民地嘉诺撒学院慈善之女协会会长。注 本私法以 1955 年修订版中的形式复制。 1949 年 11 月 23 日简称《公司法团条例》。 1. 本条例可引称为新加坡殖民地嘉诺撒学院慈善之女会长女会的法人团体 2.(1) Vittoria Garr 牧师嘉诺撒学院慈善女儿协会殖民地的院长及其继任者,应为法人团体(以下称为公司),并为本条例的目的,名称为嘉诺撒学院(新加坡)慈善之女院长,并以此名义永久继承,并且应该并且可以拥有和使用公司印章。...
嘉诺撒学院慈善女儿法团条例pdf预览版嘉诺撒学院慈善女儿法团条例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