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碍和治疗法》(第 178 章) 目录 长标题 1 短标题 2 解释 3 法院可下令查询 4 提出申请 5 关于查询通知的规定 7 由法院决定的问题 8 关于费用的命令 9 任命第 I 部分 规范精神障碍调查程序的规定 6 审查被指控精神障碍者的权力 10 管理精神障碍者遗产的权力 11 书记官长接受建议的权力 12 书记官长向法庭报告 13 哪些亲属可以出席诉讼程序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Revised Edition 1987 年 3 月 30 日出版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7 日 14 可根据请愿书发出命令 15 为某些目的处理精神障碍者的财产 16 执行文书的委员会 17 履行合同 18 合伙人被发现有精神障碍19 营业场所的处置 20 委员会可以处置租赁 21 转让存货精神障碍者 22 居住在新加坡以外的精神障碍者的财产转移 23 无需任命委员会即可下令赡养费的权力 24 精神障碍者赡养费的临时规定 25 拘留精神障碍者的命令 26 取消诉讼 27 经调查发现的人的释放第 II 部分 精神病院收治和拘留精神病患者的规定 28 精神病院的设立 29 精神病院的管理 30 访客的每月检查 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 1987 年 3 月 30 日出版 PDF 创建日期2022 年 2 月 27 日 31 入院治疗 32 拘捕精神不健全者 33 对精神不健全者进行虐待或忽视时的规定 34 精神不健全者可转诊到精神病院 35 入院治疗的一般规定 36 禁止37 由主管或精神病院出院rist 38 访客申请裁判官拘留令 39 访客出院令 40 暂时离开医院 41 将患者从一家医院转移到另一家医院 42 将患者从新加坡转移 43 命令的内容 44 返回新加坡 45 接收身体状况不佳的人介意从其他地方进入新加坡 46 从其他地方进入新加坡的人员须遵守当地法律 47 修正命令 48 证明拘留和重新扣押的命令和证明 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 1987 年 3 月 30 日发布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7 日 49 申请精神不健全的人占有的财产被发现徘徊 50 申请支付赡养费的命令 51 法院命令及其执行 52 亲属责任的免除 53 对患者的犯罪 第三部分一般规定 54 法律的构建 55 医疗命令或证书 56 接收令副本发送给负责人精神病院 57 对执法人员的保护 58 对不当接待或拘留的处罚 59 政府应向精神不健全的人支付的款项 60 支付赡养费的命令 61 保留权力 62 规则 附表 立法历史 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发布于 1987 年 3 月 30 日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7 日 精神障碍和治疗法(第 178 章)(原 1952 年第 38 号法令) 1985 年修订版(1987 年 3 月 30 日)规定在认可医院接收和拘留精神不健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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