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系统(监督)(不包括单一用途储值工具)令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7年
支付系统(监督)(排除单一用途储值工具) 目录 1 引文 2 定义立法历史 3 排除单一用途储值工具 支付系统(监督)法案(第 222A 章,第 33(2) 节) 支付系统(监督)(不包括单一用途储值工具)订单 O 2 GN第 S 3382006 号 2007 年修订版(2007 年 10 月 1 日) 2006 年 6 月 23 日 引文定义 1. 本命令可称为支付系统(监督)(排除单一用途储值工具)令。 2. 在本命令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单一用途储值工具是指仅用于或打算用于支付的储值工具 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 2007 年 10 月 1 日发布 PDF 创建日期 27 2022 年 2 月该储值工具持有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或商品和服务。单一用途储值工具的排除 3. 单一用途储值工具被排除在该法第 33(1) 条的储值计算之外。立法历史支付系统(监督)(不包括单一用途储值工具)命令(第 222A 章,O 2) 本立法历史是为了方便支付系统(监督)用户而提供的(不包括单一用途储值工具)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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