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就业)扣除规则 目录 1 引文 2 定义 3 雇主根据审计长的指示扣除税款 4 审计长的扣除细节 5 雇主按其中的方法扣除税款 6 审计长可以改变扣除 7 应纳税额支付给雇员 8 雇主向主计长付款的时限 9 雇主未能扣除税款的后果 10 雇主向主计长提交报税表 11 主计长的收据 12 在雇主死亡的情况下提交的报税表 13 根据以下规定优先支付款项指示 14 节省 15 员工在某些情况下仍需承担责任 16 指示服务 立法历史 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 1992 年 3 月 25 日发布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7 日 所得税法(第 134 章,第 7 节) 所得税扣除(就业) ) 规则 R 2 GN第 S 631966 号 1990 年修订版(1992 年 3 月 25 日) 1966 年 1 月 1 日 引文定义 1. 本规则可引称为所得税(就业)扣除规则。 2. 在本规则中,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扣除期限是指按照指示扣除税款的期限;指示是指主计长根据法案第 91 条向雇主发出的指示,要求他扣除雇员应付的税款;酬金是指来自该法案第 10 (1) (b) 和 (e) 条规定的任何来源的收入;雇员指任何领取酬金的人;雇主是指任何支付薪酬的人,无论是以其个人名义还是代表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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