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马来西亚存款保险公司(修订)法令

相关行业:修正法
报告地区:马来西亚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0日
1 马来西亚法律法案 A1647 马来西亚存款保险公司(修订)法案 2022 2 皇家批准日期。 . 2022 年 2 月 2 日 在宪报上公布的日期。 . 2022 年 2 月 10 日 出版商 版权所有 C PERCETAKAN NASIONAL MALAYSIA BERHAD 保留所有权利。未经 Percetakan Nasional Malaysia Berhad(马来西亚政府指定印刷商)事先许可,不得复制、存储在检索系统中或以任何形式或通过任何电子、机械、影印、记录和或其他方式传输本出版物的任何部分. 3 马来西亚法律 A1647 马来西亚存款保险公司(修正案)法案 2022 年马来西亚存款保险公司法案修正案。由马来西亚议会颁布如下 简称和开始 1. (1) 本法案可被引用为2022 年马来西亚存款保险公司(修正)法令。 (2) 本法令在部长通过宪报通知指定的日期生效,部长可以指定不同的日期来执行本法令的不同条款。行为。一般修订 2. 马来西亚存款保险公司法令 2011 法令 720,被称为本法令的主要法令,经修订 (a) 以取代出现在任何地方的 1965 年公司法令的文字,包括在肩注中的文字公司法令2016; 4 (b) 以临时清盘人的字眼取代临时清盘人的字眼。修改第 2 条 3. 修改主体法第 2(1) 款 (a) 在伊斯兰银行的定义之前插入以下定义的投资账户与伊斯兰金融服务第 2(1) 款所定义的含义相同2013 年法案;; (b) 在相关的定义中,将第 6 条改为第 7 条; (c) 以下伊斯兰存款定义取代伊斯兰存款的定义与 2013 年伊斯兰金融服务法第 2(1) 小节所定义的含义相同; (d) 通过替换传统存款的定义,以下传统存款的定义与 2013 年金融服务法第 2(1) 款下的存款定义具有相同的含义,但不包括伊斯兰存款; (e) 在本国语言文本中,在 manfaat insurans 的定义中,在 kejadian 一词之后插入 atau lebih 一词; (f) 用以下定义代替公司注册处处长的定义,公司注册处处长是指 2001 年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法令第 614 号法令第 2 0 a (1) 条的注册处处长; 5 (g) 在公司的定义中,将第 4 条改为第 3 条; (h) 在保险公司的定义中,将“Danajamin Nasional Berhad”和任何单独经营财务保证保险业务或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的人替换为“Danajamin Nasional Berh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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