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公报 2018 年 4 月 16 日 2018 年 4 月 16 日(A) 2018 年马来人保留区(联邦直辖区)(第三附表修正案)令 2018 年马来亚保留区(联邦辖区)(第三附表修正案)令由总检察长署署长发布。 (A) 103 马来人保留地法令 2018 年马来人保留地法令(联邦直辖区)(第三附表修正)法令行使马来人保留地法令 N.M.B. 第 7 条所赋予的权力。第 142 章,经 1974 P.U. 联邦直辖区(修改马来政府法令)令修改。 (A) 601974,Yang diPertuan Agong 作出以下命令 名称和申请 1. (1) 本命令可引称为 2018 年马来保留区(联邦领土)(附表第三修正案)命令。 (2) 本命令适用于吉隆坡联邦直辖区。以下附表三的修订 2. 马来保留地法令的附表三通过添加王朝锚私人有限公司进行修订。有限公司Koperasi Coopbank Persatuan Malaysia Berhad Perbadanan Nasional Berhad Small Medium Enterprise Development Bank Malaysia Berhad Mashyur Eramas Sdn. Bhd.有限公司钱纳发展私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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