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公报 2017 年 8 月 30 日 2017 年 8 月 30 日(A) 252 所得税(加速资本免税额)(自动化设备)规则 2017 年所得税(加速资本免税额)(自动化设备)规则由 NEGERSARA ATUTORNEAM 发布(A) 252 所得税法 1967 年所得税法(加速资本津贴)(自动化设备)规则 2017 年赋予了一段权力,通过行使和 1967 年第 53 号所得税法附表 3 的第 10 和 15 段,部长制定以下规则 154 (1) (b),名称和开始 1。 (1) 本规则可被称为 2017 年所得税(加速资本津贴)(自动化设备)规则。 (2) 本规则被视为具有自 2015 年评估年度起生效。 解释 2. 在本规则中,自动化设备是指直接用于符合条件的项目中的任何工厂或机械,其采用的技术比符合条件的公司使用的当前技术更先进;合格资本支出是指与在马来西亚仅用于执行合格项目的自动化设备有关的资本支出;合格项目是指由一家公司承担的项目,该公司有资格对其现有的产品制造活动进行现代化或自动化;合资格公司指第 3(a) 段所述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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