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资本市场和服务(证券和伊斯兰证券的规定)(投资说明和伊斯兰投资说明)令

相关行业:立法补编A
报告地区:马来西亚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3日
2016 年 5 月 13 日 2016 年 5 月 13 日(A) 126 联邦政府公报资本市场和服务(伊斯兰证券和证券的规定)命令 2016 年资本市场和服务(伊斯兰证券和服务的规定)命令 2016 年由总检察长办公室发布(A) 126 资本市场和服务法 2007 资本市场和服务(伊斯兰证券和证券的确定)(投资票据和伊斯兰投资票据)令 2016 年行使 2007 年资本市场和服务法第 5 条赋予的权力671,部长,根据委员会的建议,作出以下命令 名称和开始 1. (1) 本命令可引用为资本市场和服务(伊斯兰证券和证券的确定)(投资票据和伊斯兰投资票据) ) 2016 年命令。 (2) 本命令自 2016 年 5 月 16 日起生效。 解释 2. 在本命令中,投资票据是指任何合同、协议、票据或其他证明在电子平台上或通过电子平台执行或提供的贷款的文件,投资者期望获得财务回报,但不包括 (a) 与合同、协议、票据或其他文件有关的任何权利、选择权或权益; (b) 支票、银行汇票或任何其他汇票或信用证; (c) 银行票据、担保或保险单; (d) 显示活期账户、存款账户或储蓄账户余额的报表、银行账户簿或其他文件;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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