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公报 2016 年 4 月 18 日 2016 年 4 月 18 日 P.U. (A) 2016 年医疗设备(豁免)令 2016 年医疗设备(豁免)令由 P.U. (A) 2012 年 103 医疗器械法案 2016 年医疗器械(豁免)令 为行使 2012 年第 737 号医疗器械法案第 77 (1) 款赋予的权力,部长为了公共健康和安全,制定以下命令 1. 本命令可命名为 2016 年医疗器械(例外)名称命令。市场解释; 2. 在本命令中,临床研究是指为评估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性能而对人体进行的系统调查或研究;个人使用是指带入马来西亚供特定个人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放置在医疗器械中 特殊通道是指供任何医生在紧急情况下或常规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的医疗器械, 不可用或不合适;定制医疗器械是指根据医生的书面处方制造的具有特定设计特征并供特定患者使用的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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