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 4 月 30 日 2014 年 4 月 30 日(A) 121 联邦政府公报(通过分配回收资金)(修订)2014 年可再生能源(通过分配回收资金)方法(通过分配回收资金)钱伯斯 PU (A) 2011 年可再生能源法案 121 可再生能源(从分销许可证中获得资金)(修订)规则 2014 年行使《2011 年可再生能源法案 725 法案》第 19 节和第 61 (e) 段赋予的权力,发展局 Tenaga Lestari马来西亚制定以下规则 名称和生效日期 1. (1) 本规则可被引用为 2014 年可再生能源(由分销被许可人获取资金)(修订)规则。 (2) 本规则于 2014 年 5 月 1 日生效。规则 2 2. 可再生能源(通过分销被许可人获取资金)规则 2011 PU (A) 3882011,在本规则中被称为主要规则,在第 2 (1) 款中进行了修订,在向管理局提交书面索赔的文字之后插入以管理局可能规定的方式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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