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资本市场和服务(附表 8 修订)令

相关行业:立法补编A
报告地区:马来西亚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8日
2012 年 12 月 28 日 2012 年 12 月 28 日(A) 473 联邦政府宪报资本市场和服务(附表 8 的修订)命令 2012 年资本市场和服务(附表 8 的修订)命令 2012 年由资本市场和服务部发布(附表 8 的修订)命令 20资本市场和服务(附表 8 的修订)2012 PU (A) 473 在行使 2007 年第 671 号《资本市场和服务法》第 380 (1) 款赋予的权力时,部长根据委员会的建议,作出以下命令 名称和开始 1. (1) 本指令可被引用为 2012 年资本和服务市场指令(附表 8 修正案)。 (2) 本指令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生效。附表 8 修正案 2. 2007 年资本市场和服务法第 671 号法案在附表中进行了修正8 (a) 将第 5 段替换为 5. 债券的所有二级交易。 (b) 删除第 6 款; (c) 将第 12 段替换为以下第 12 段。由在马来西亚或境外成立或注册的任何个人或公司发出的发行、认购或购买要约、认购或购买邀请、债券,但特殊目的除外由信用评级机构指定的没有完全协助另一实体的、当地信用等级为AAA或国际信用等级为BBB及以上的中介机构,除非发行、要约认购或购买,或邀请认购或购买,债券 2 是由 P 决定的散户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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