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药剂师注册(第二附表修订)令

相关行业:立法补编A
报告地区:马来西亚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3日
联邦政府公报 2012 年 8 月 13 日 2012 年 8 月 13 日(A) 2012 年药剂师注册(第二附表的修订)令 2012 年药剂师注册(第二附表的修订)令由美国司法部长办公室出版。 (A) 255 1951 年药剂师注册法 2012 年药剂师注册(第二附表修正案)令 行使 1951 年药剂师注册法第 371 号法第 6A (5) 小节赋予的权力,部长在与委员会协商后, 使 1. 本命令可命名为 药剂师注册命令 名称(附表第二修正案)2012. 附表二修正案 2. 1951 年药剂师注册法第 371 号法通过用以下附表第二表第 6A 小节代替附表二进行修订(2) 场所清单 符合药房委员会规定的培训目的标准的任何医院和保健诊所,以及 1. 政府场所获得批准。 2. 非政府机构 任何符合药剂业委员会规定的培训目的标准并获得其批准的私立医院、药品制造商、零售药房和高等教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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