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禁闭所为禁闭场所及解除禁闭场所 - 马六甲

相关行业:立法补编B
报告地区:马来西亚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0日
联邦政府公报 2021 年 5 月 20 日 2021 年 5 月 20 日(B) 268 锁定作为拘留和取消锁定的地点的确定 锁定指定为监禁和撤销锁定的地方由总检察长办公室出版 1995 P.. (B) 268 确定锁定作为拘留和取消锁定的地点 在行使 1995 年第 537 号监狱法第 7 (1) 款赋予的权力时,部长指定在附表中指定的警察局进行锁定作为场所拘留人、还押或判处任何不超过一个月的有期徒刑。撤销 2. 通过将 LockupLokap 指定为拘留场所 P.U. 将附表中指定的警察局指定为拘留场所。 (B) 1987 年 1 月 8 日在宪报刊登的 151987 被废除。 1. 马六甲 Kesang 警察局 2. 马六甲 Batang Melaka 警察局 3. 马六甲 Selandar 警察局 4. 马六甲 Nyalas 警察局 5. 马六甲 Asahan 警察局 6. 马六甲 Chin Chin 警察局 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 KDN。 KS800512; PN (PU2) 163J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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