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产权法

相关行业:法律
报告地区:土耳其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0日
工业产权法 法律编号:6769 接受日期:2016 年 12 月 22 日 官方公报 发布日期:2017 年 10 月 1 日编号:29944 发布代码:命令:5 卷:58 初始规定 目的、范围、定义和受益人从保护的目的和范围第一条- (1) 本法的目的;保护商标、地理标志、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和传统产品名称的权利,为实现技术进步、经济进步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二)本法;涵盖商标、地理标志、设计、专利、实用新型和传统产品名称的申请、注册和注册后程序,以及对侵犯这些权利的法律和刑事制裁。定义 第 2 条- (1) 在本法的实施中; a) 标志:由主管机关制作,表明地理标志和传统产品名称已按照本法规定注册;在产品或其包装上使用注册名称或由合法用户以易于看到的方式使用的标志,以防产品由于其性质而不能在其本身或其包装上使用,并且必须使用在地理标志方面, b) 植物品种:由一种或多种基因型揭示的某些物种。 c) 生物材料:包含遗传信息并能自行繁殖的植物群,生物系统中可以产生的任何物质,ç ) 公报:刊载本法规定的问题的相关刊物,不论刊物类型如何雇主证明了这种服务关系。因个人依赖而有义务完成某项工作的个人和公职人员,e) 办公室:土耳其专利商标局,f) 委员会:复审和评估部门内的委员会,g) 商标代理人:代表人商标、设计、地理标志和传统产品名称相关事宜的权利持有人, ğ) 巴黎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国际联盟,经部长理事会 1975 年 8 月 8 日决定批准,以及编号 7/10464。 h) 专利代理人:在专利局代表权利人处理与专利、实用新型和设计权有关的事项的人员,ı) 工业产权:商标、地理标志、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i)登记处:工业产权和传统j) 费用:是指主管部门根据有关立法对本法范围内的服务的规定确定的费用,包括税费(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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