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01.06.2019 到 30.06.2019 的时间版本 2009 年 10 月 22 日 479 ZKON 关于税费领域的行政机构和某些法案的修正 斯洛伐克共和国国家委员会已在到此结束 l。 I 1 标的 本法规定地方当局在税费领域的地位、组织、权力和权限。 2 税务和收费管理机构 (1) 税务和收费管理机构 s a) 斯洛伐克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b) 斯洛伐克共和国财政局(以下简称财政局),c ) 税务委员会。 (2) 财政局和税务局与财政局。 (三)为保证税务委员会活动的开展,经税务委员会主任提议,财政局局长应设立税务委员会分支机构和税务委员会联络点;经斯洛伐克共和国财政部长同意,税务委员会由财政局局长设立和撤销。税务委员会的分支机构和税务委员会与税务委员会有组织的分支机构的联络点。 3 部 作为税收和费用领域的中央机构,部的权限受专门法规的约束。1) 4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的地位、组织、权限和权限受专门法规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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