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印刷和其他大众传媒法

相关行业:民法
报告地区:斯洛伐克
发布时间:2022年
2004 年 1 月 1 日至 2008 年 5 月 31 日的时间版本 81 1966 年 10 月 25 日关于期刊和其他大众媒体的法案 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国民议会已就该法案做出决议 AS I 言论、言论和新闻使用自由期刊和其他大众媒体获取信息并公开发表意见。 (二)公民及其组织、出版公司、广播、电视、电影等大众传媒的言论、言论和新闻自由,以及期刊等大众传媒的社会使命得到物质保障。 3 (1) 期刊与报纸、杂志和其他期刊,每年至少两次以同一名称出版,并符合此类新闻的典型法律。但是,账目、议会工作人员和其他印刷品的集合不被视为议员、商业或运营机构、科学和文化实体、经济、社会和英寸组织的期刊。 (二)除期刊外,广播电视广播和新闻电影的机构新闻、新闻和其他宣传部分,以及声音和图像,应用于向公众通报捷克斯洛伐克的事件、现象、事实和观点国外社会主义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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