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蒙古国和中国边境管理的协定

相关行业:蒙古国国际条约
报告地区:蒙古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1日
蒙古国法 2010 年 10 月 21 日 乌兰巴托政府大楼 关于蒙古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之间的中蒙边境条例蒙古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2010年6月1日在乌兰巴托签署的《蒙古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蒙中边界制度的协定》,须经蒙古国政府批准。 D. DEMBEREL,蒙古议会主席,蒙古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国际法关于领土和边界不可侵犯的原则;本着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表示我们将本着友好合作的理念,共同保护国界,永远维护和平友好的边界;协议如下: 第一章 术语 第一条 本协议中使用的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边界”、“国界”和“边界线”具有相同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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