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蒙古文官方使用的一些措施

相关行业:总统令
报告地区:蒙古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6日
蒙古国总统令 2010 年 7 月 6 日第 155 号乌兰巴托关于增加使用蒙古文圣经的措施 根据蒙古国总统法第 3 条第 1 款第 3 款和第 12 条第 12 款,颁布法令:公函应为蒙古文,译文应为该国或联合国的官方语言。 2、各级教育机构出具的出生证、结婚证、毕业证、毕业证、证书用西里尔文、蒙文平行录入。 3. 2011年第二季度评估2008年批准的《国家蒙古文字纲要-II》的实施进展和成果,并指导蒙古国政府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实施。 4. 为本法令的实施提供必要的准备,并从 2011 年 7 月 1 日起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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