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国有企业(农业公司)

相关行业:政府决议
报告地区:蒙古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2日
蒙古国政府 2021 年 12 月 22 日第 394 号乌兰巴托关于根据《国家和地方财产法》第 9 条第 5 款和第 21 条第 2 款第 3 款分别设立国有公司的决议。蒙古国政府决定: 1. 成立国有有限责任公司“农业公司”,以便为农业部门提供全面有效的国家支持,并根据实际市场需求和需要实施盈利经营。 2. 任命食品、农业和轻工业部为国有有限责任公司“农业公司”国有股权利的执行人。 3、批准所附国有有限责任公司“农业公司”章程。 4. Z.Mendsaikhan,食品、农业和轻工业部长,国家财产政策和监管部 (B.Tsengel)。 5. 2016 年 9 月 7 日政府第 80 号决议批准的《国有法人国有财产代表权实施条例》第二条,与本决议的发布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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