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长令 2021 年 6 月 25 日第 A / 414 号乌兰巴托 根据《蒙古政府法》第 24.2 条和《医疗和服务法》第 16.2 条批准程序 1. 批准“程序用于选择国家和地方拥有的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的院长”在附录中。 2.允许医院董事会按照本令批准的程序选任国有和地方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的院长。 3. 责成国营、地方专科医院、综合医院院长承担从相关来源选任院长所需的费用。 4. 指示国务卿 / Ts. Erdembileg / 监督命令的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提供方法支持。 5. 就本命令的批准而言,卫生部长的 2018 年 A / 454 号令、2020 年 A / 566 号令和 2021 年 A / 127 号令将被视为无效。森克霍尔德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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